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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百纳归张裕独有 众企业皆喊不服

2008-07-01 08:15: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持续了6年之久的“解百纳”知识产权案终于尘埃落定。日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出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裁定中国最早的干红葡萄酒品牌———“解百纳”的商标所有权归属张裕(相关报道见本报6月26日7版)。相关企业则明确表示将会上诉。

   一些专家也对此表示了疑义。“解百纳裁定成为张裕专属,是不合适的。”葡萄酒专家王俊玉认为,解百纳在词典里是一个法国葡萄品种名称,是不能注册的。“张裕垄断了解百纳品牌,对葡萄酒行业有很大影响。”

    王俊玉称,我国有大小葡萄酒厂共计500多家,其中30%左右企业都生产解百纳系列。解百纳裁定成为张裕所有品牌,就说明这些企业就不可以再生产解百纳系列产品,对这些企业将形成很大冲击。

    在这样的背景下,相关企业纷纷表示,将用法律武器维护公有资源。
    中粮表示,将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上诉,以维护自己和行业利益。

   威龙负责人表示,公司接到消息后,已经启动了紧急预案,并在与中粮、王朝等企业联系,共同商议对策。威龙同时表示,由于解百纳产品是许多企业的主要产品,因此,此次裁定对除张裕外的其他葡萄酒公司十分不利。目前,公司正在准备通过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

   新天方面对此事的态度是企业正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目前还没有采取进一步的措施。据了解,新天的解百纳产品虽占有一定的比例,但不是很大。新天认为:业内人士多将“解百纳”当作一个品种或者品系来使用,因此,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贯彻落实新标准,从产地、品种、年份等方面认真规范葡萄酒市场。

   由于“解百纳”商标归张裕所有后,已经进入市场环节的其他“解百纳”产品就属于侵权产品。许多企业表示,这为企业造成了诸多问题。首先,企业必须重新调整产品线,重新设计产品包装;其次,已经进入市场环节的产品如何处理也是个问题。一位中型葡萄酒企业的负责人表示,只要“解百纳”商标归张裕所有的裁定书一生效,各地工商部门就能查处其他企业的解百纳产品,从而使企业蒙受损失。张裕作为行业龙头,应该给行业一个缓冲的时间。对于已经有媒体报道说张裕集团表示将给兄弟企业半年缓冲时间,这名企业负责人表示,这种事情需要张裕公司出具公示,并盖章方才有效,否则工商部门在检查过程中不会依据“有媒体报道”,而放弃处罚。

    (邹  永)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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