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报>>增版内容>>

保健食品不能治病

2008-06-03 07:00: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很多消费者认为保健食品就是药,能治病,目前,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专家提出,要走出误区,正确认识保健食品。

   第一,弄清保健食品概念。以前批号为“药健字”,也就是所谓的“保健药品”,国家已经全部取消。现在人们在市场上见到的,要么是药品,要么是保健食品。保健食品首先是食品,而且必须具有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及“国食健字”批准文号等。购买保健食品,要看有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卫生部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第二,保健食品不能治病。目前一些保健食品故意混淆保健食品与药品的界限,明示或暗示有治疗作用,其实无论是多么好的保健食品也不能替代药物的治疗作用,食品不能治病。无论是保健食品还是药品,请消费者看清批准文号。如果是“国食健字”,而相应广告和产品说明书上又有治疗的疗效,那么可以肯定的是:消费者购买的是保健食品,这一广告和产品说明书有虚假成分,保健食品的广告夸大宣传。

   第三,保健食品避免与药同用。许多患者在使用中、西药物治疗的同时,还服用营养保健品,以期达到辅助治疗的目的。这就产生了它们之间能否同用的问题。营养保健品常由滋补食品和补益中药组成,一般与中、西药物之间并无特殊配伍禁忌,可以同用。但少数补益中药与某些中、西药物之间确有配伍禁忌,若同用,一方面不利于保健食品作用的发挥,另一方面可影响药物治疗效果或产生对人体有害的反应,应避免同服。

   保健食品常由多种物质组成,实际成分一般难以了解。为避免发生配伍禁忌,应将服用保健食品和服用其他中、西药物的时间错开1小时至2小时为宜。

   第四,不能盲目相信产品的广告宣传。凡是广告宣传声称自己的保健食品有治疗作用或治疗效果,都是不真实的,也是违反有关法规规定的。对有上述情况的,消费者可向当地工商部门和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举报。(闫 平)《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