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质量出品>>质量时评>>

给罚款规矩“立规矩”

2024-02-27 14:29:16 中国质量报

□ 胡立彪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通过制度性安排,防止罚款收入不合理增长,确保罚款制度在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上健康运行。这是国务院首次对行政法规、规章中罚款设定与实施作出全面系统规范,剑指乱罚款现象,推动罚款设定更科学、实施更规范、监督更有力。

罚款是一种常见的行政执法手段,其规范性和合理性不仅直接关系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也体现着法治的权威和公信力。然而,罚款作为一种社会管理工具具有双刃剑性质,过度使用罚款手段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不仅增加企业和公民负担,也不利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现实中,罚款被当作经济制裁工具体现出一定的弹性空间。而且,罚款收入属于非税收入,容易游离于预算监管之外。一些地方遇到经济困难、财政吃紧时,就会产生罚款创收冲动,用罚款收入来弥补财政缺口。目前,不少地方存在乱罚款、“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执法”等问题,引发民众和企业不满,饱受社会诟病。2021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就曾通报河北省霸州市出现大面积大规模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

各种乱罚款滥罚款行为虽短期内可以为地方财政带来收益,但这样做会增加企业和民众负担,对营商环境造成严重伤害,是饮鸩止渴的短视之举。研究显示,一个地方的罚款强度与当地经济发展程度和营商环境具有反向相关性。其中道理很简单:企业家和投资者更愿意到罚款强度低的地方,而一个地方越是依赖罚款,营商环境就越差,会“劝退”投资者,该地会陷入“财政缺钱-乱罚滥罚-营商环境恶化-企业用脚投票-税基减少-更加没钱”的恶性循环。

发展才是硬道理,乱罚款只会成为高质量发展的绊脚石。当前我国经济面临企业预期不稳,市场信心不足,中小企业等经营负担较重等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当务之急是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而政府能够发挥的重要职能作用之一,就是为经营主体提供公平、优质、高效的服务。国务院印发《意见》,对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作出了制度性安排,并列出了时间表和路线图。这相当于是给罚款规矩“立规矩”,不仅契合了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态势,也能让经营主体真切感受到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大礼包”。

罚款从来都不是目的,而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手段。为了规范行政处罚行为,近年来,我国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大对乱罚款的整治力度,严肃查处“以罚代管”、过罚失当等行为。同时,国务院还对一些罚款事项及时予以取消和调整,推动罚款事项不断“瘦身”。2022年和2023年,国务院先后两次发布《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取消和调整了多个罚款事项,涉及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多个领域。

此次《意见》是此前出台规定的进阶版本,不仅强调调整罚款事项,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罚款规定进行清理,更提出对罚款的设定、实施和监督进行全链条、无死角的系统规范。《意见》进一步厘清了政府和市场的边界,优化营商环境,避免政府部门为了罚款创收而乱伸手、手伸得太长。《意见》可以促进地方政府提升治理水平,倒逼地方政府和执法部门更加遵法和守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监管方法,规范监管程序,提升监管效能,有利于惠企利民,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中国质量报》【观象台】

(责任编辑:水川)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盘点广汽“丰田、本田、传祺”:信号 ...

  • 江西省南丰县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民生 ...

  • 大红灯笼照亮致富路——走进“中国宫 ...

  • “老匠人”白军平——40多年匠心依 ...

  • 东风日产维修数据分析:产品可靠性值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