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近日,昆明运开商贸有限公司因食品质量不合格被市场监管部门通报。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2023年第43期食品抽检信息显示,标称昆明运开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乌梅(购进日期:2023/6/24)(规格型号:250克/盒)抽检不合格,涉及亮蓝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
该款乌梅亮蓝检测结果为0.0024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据悉,亮蓝又名食用蓝色2号,水溶性非偶氮类化合物,是常见的人工合成着色剂,在食品生产中应用广泛。如果长期摄入亮蓝超标的食品,存在致畸等可能性。
据了解,蜜饯中亮蓝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过程中计量不准导致终产品亮蓝超标,也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产品色泽、提高市场价值而过量使用,还可能是企业掺假造假滥用色素。
对此,中国质量新闻网尝试致电昆明运开商贸有限公司了解产品抽检不合格的相关情况,截至发稿时,对方电话未能接通。
目前,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开展核查处置,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及时控制风险,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公开信息显示,昆明运开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是一家以从事批发业为主的企业。经营范围涉及国内贸易代理;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包装服务;货物进出口等。中国质量新闻网梳理发现,该公司因食品安全问题此前还被处罚。
据信用中国,2023年10月31日,昆明运开商贸有限公司被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万元,原因涉及该公司生产的“乌梅”(规格型号:250克/盒,生产/加工日期:2023-06-24)经抽样检验,亮蓝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经查,2023年6月24日该公司生产(分装)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乌梅”40盒,于当日全部销售给官渡区天地菓林干果经营部。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构成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