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四川省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批次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3号),涉及四川省达州市川珍牛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泡椒灯影牛肉。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产品控制情况
经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四川省达州市川珍牛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的泡椒灯影牛肉于2023年02月11日生产了50袋,销售了50袋,销售价6元/袋,销售完毕,货值金额300元,共获利10元。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主动停止销售同品种产品,并启动召回程序。
行政处罚情况
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6月19日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四川省达州市川珍牛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7月18日对四川省达州市川珍牛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罚款1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0元、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改正的行政处罚。
排查整改情况
经排查,造成该批次泡椒灯影牛肉抽检不合格原因是半成品烘干后溴氧杀菌和紫外线灯杀菌不彻底或者是运输途中保存环节不当造成的。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加强销售过程控制,组织管理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加强生产车间消毒杀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织生产销售。
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7月3日组织复查验收,当事人已按要求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