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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餐饮环节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五期)

2023-05-10 14:29:5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5月9日,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餐饮环节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五期)。

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餐饮环节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五期)

现将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餐饮环节监督抽检信息公示的不合格产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如下:

一、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香山幼儿园采购的鸡精调味料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3年2月13日,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香山幼儿园进行监督抽检,对该单位鸡精调味料进行抽样,样品由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检验。2023年03月08日,我局收到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202302438的检验报告,鸡精调味料样品检验项目谷氨酸钠的实测值为4.04g/100g,不符合“≥35.0g/100g”的标准要求,判定为不合格;呈味核苷酸二钠的实测值为0.229g/100g,不符合“≥1.10g/100g”的标准要求,判定为不合格。检验结论为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项目不符合SB/T 10371-2003《鸡精调味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3年03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不合格食品的检验报告,对其单位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同批次鸡精调味料1袋,并依法扣押。经查,上述鸡精调味料是当事人2022年12月14日从“宁波启点果蔬配送有限公司”采购的,共购入该批次鸡精调味料5袋,进货价格为35元/袋,进货金额为175元。

(三)当事人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香山幼儿园已停止再使用上述批次的鸡精调味料,同时将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9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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