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中国质量新闻网餐饮资讯!
当前位置> 餐饮资讯>>节约先锋>>

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心奕饭店违反反食品浪费法被警告

2023-05-10 13:31:0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心奕饭店存在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的行为。

烟台市牟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并给予警告。当事人及时进行了改正,张贴了反食品浪费标识。

本案所反映的问题关系着百姓的切身利益,办案人员通过与投诉人的及时沟通,既找到问题所在,又依法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调查处理,在大量证据、法律规定面前,当事人承认存在的问题并能积极地配合执法部门调查处理,有效防止了食品浪费行为。(王玮琬)

(责任编辑:陆明)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