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3月21日,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4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6号)。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6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4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巴南区多艺餐饮服务部
(一)抽检基本情况
巴南区多艺餐饮服务部使用的筷子,其中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抽检结论为不合格。生产日期:2022年12月9日。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其不合格原因为:清洗过的筷子未使用消毒柜进行消毒。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整改措施为:1.重新更换筷子;2.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服务人员的培训;3.加长餐饮具消毒时间。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当事人使用不合格产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第五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巴南区优源米线厂
(一)抽检基本情况
巴南区优源米线厂生产的米线,其中脱氢乙酸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抽检结论为不合格。生产加工日期:2022年12月07日。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其不合格原因为:原材料进货过程控制不严,未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当事人立即采取整改措施:1.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确保原材料有源可溯。2.进一步规范生产工艺和流程。3.加强员工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员工食品安全生产意识。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当事人生产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十六条第六项的规定,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三、巴南区祺祺串串香火锅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巴南区祺祺串串香火锅店使用的碗,其中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抽检结论为不合格。生产日期:2022年12月9日。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其产品不合格原因为:清洗过的碗未使用消毒柜进行消毒。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整改措施为:1.重新更换碗;2.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服务人员的培训;3.加长餐饮具消毒时间。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当事人使用不合格产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第五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四、巴南区朱小面面馆
(一)抽检基本情况
巴南区朱小面面馆使用的碗,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其不合格原因为:工作人员清洗餐具后消毒不彻底。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进行整改,整改措施为:落实清洗消毒程序,加长餐饮具消毒时间。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使用不合格产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