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西省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6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4期)。其中,涉及襄汾县城区筷乐时尚餐厅销售的香蕉,具体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襄汾县城区筷乐时尚餐厅销售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襄汾县城区筷乐时尚餐厅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22年12月9日的香蕉,经石家庄市金标检验服务有限公司检验,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襄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襄汾县城区筷乐时尚餐厅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香蕉共购进6.24公斤,货值31.2元,已销售2公斤,封存4.24公斤。剩余食品已全部销毁。
(三)排查整改情况
经排查,襄汾县城区筷乐时尚餐厅在购进该批次香蕉时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整改措施:1.严格履行从有食品经营资质的店内进货,每次进货索要购进票据。2.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对有问题的商品绝不上架销售。3.加强对食品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对员工进行相关培训。
襄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2月1日组织复查验收,并于2023年2月1日提交整改报告。
(四)依法处罚情况
襄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月4日对该案件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襄汾县城区筷乐时尚餐厅经营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香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