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3号)

2023-03-21 17:14:4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3月20日,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3号)。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3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家经营户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燕山李市农贸市场夏小波经营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当事人购进的该批次不合格韭菜抽样的基数为3.5kg,抽样3.1kg,其余部分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在购进上述韭菜时没有完整索取并保留相应的进货凭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二)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当事人排查不合格原因,责令其限期整改,要求其持续做好进货查验工作,落实主体责任,购进合格产品,本局后续将加强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月4日对当事人予以调查。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受委托人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提取了相应的证据,经过调查取证,已查清事实。燕山李市农贸市场夏小波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已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7日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贵州省铜仁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你送我 ...

  • 湖北省兴山县市场监管局围绕热点食品 ...

  • 河北省大城县市场监管局联合相关部门 ...

  • 福建漳州市全力推进国家级食品安全示 ...

  • 原州区:打造肉牛全产业链 助推肉牛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