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3月20日,南宁市兴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谢波经营的鲜湿面)。
南宁市兴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谢波经营的鲜湿面)
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谢波经营的鲜湿面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2年12月16日,我局接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出具的1份《检验报告》NO:G22-T25344,样品名称:鲜湿面,购进日期:2022年12月1日,被抽样单位:谢波,检验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g/kg,标准指标:不得检出,实测值:0.771,检验结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现场检查情况。2023年1月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核查,经核查未发现有2022年12月1日购进的鲜湿面。我局已于2022年12月16日对其立案调查。
产品控制情况。南宁市兴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并对已销售的产品进行召回,做好进货查验。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