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3月2日,南宁市邕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4期)。
南宁市邕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4期)
近期我局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中收到2批次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宁市邕宁区黄美化食品坊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2年12月2日,检验机构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到南宁市邕宁区黄美化食品坊对该摊位经营的饺子皮、鲜湿面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2022年12月26日我局执法稽查大队工作人员通过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http://spcj.gsxt.gov.cn/ui/index)接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 G22-T25507、№:G22-T2558),其中饺子皮、鲜湿面的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均为不合格。
南宁市邕宁区黄美化食品坊收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后表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在收到检验结果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没有提出复检申请。
(二)现场检查情况。2022年12月29日,执法人员向该摊位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及对应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并开展现场检查,现场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2022年12月26日,我局予以立案调查。
(三)产品控制情况。南宁市邕宁区黄美化食品坊立即对已售出的两批次不合格饺子皮、鲜湿面进行召回。截至目前,我局未接到消费者有因食用这两批次食品引发的投诉。
该案目前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邕市监处〔2023〕33号。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南宁市邕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