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月28日,南宁市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涉及南宁市怡辉桂林米粉店经营使用的餐具小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 | DC22450100634730218 | 样品名称 | 小碗 |
消毒日期 | 2022-11-17 | 型号规格 | / |
标称生产企业 | / | 被抽样单位 | 南宁市怡辉桂林米粉店 |
检验不合格项目 |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 检验机构 |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南宁市怡辉桂林米粉店在提供餐饮服务过程中使用的餐具小碗(消毒日期:2022-11-17)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南宁市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2月7日对南宁市怡辉桂林米粉店开展立案调查。
依法处罚情况:南宁市怡辉桂林米粉店在提供餐饮服务过程中使用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合格的餐具小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该餐饮店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南江市监处罚〔2022〕93034号):
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排查原因情况:清洗消毒环节控制不严。整改情况:立即停止经营使用该批次抽检不合格的小碗,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餐(饮)具的清洗消毒工作,经营活动中做好餐(饮)具的消毒、使用记录(台账)。复查情况:未见该店经营使用不合格批次的小碗。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