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月28日,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期)。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期)
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市的2家食品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观山湖区福六六蔬菜店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螺丝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
观山湖区福六六蔬菜店经营的螺丝椒经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
(二)对食品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涉嫌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螺丝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当事人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筑市监不罚〔2023〕4003号】。
二、观山湖好乐多生鲜超市经营的老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
观山湖好乐多生鲜超市经营的老姜,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食品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经营的重金属污染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老姜”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当事人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免予罚款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筑市监不罚〔2023〕4001号】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