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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网联汽车准入试点公开征求意见

2022-11-10 15:07:47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实习记者 贾润梅)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就《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表示,通过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将有利于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的性能提升和产业生态的迭代优化,推动我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征求意见稿明确,智能网联汽车搭载的自动驾驶功能方面包括3级驾驶自动化、4级驾驶自动化,分别为有条件自动驾驶车辆和高度自动驾驶车辆。

在试点的汽车生产企业方面,征求意见稿突出了“安全”两个字,试点企业应具备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软件升级、风险与突发事件等安全保障能力,同时应具备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安全监测服务平台,可对试点车辆的安全状态进行监测,并建立报告机制。

在试点城市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应当具备相应的地方性法规或管理政策、组织协调机制等政策保障条件;应当具备符合一定条件的公共道路、交通基础设施、通信基础设施、高精度地图等必要的基础设施条件,试点道路的交通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

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累计发放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牌照超过1600张,开放测试道路超8500公里,测试总里程超过3700万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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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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