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11月8日,浙江省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食品安全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0期)。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0期)
11月份,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组织抽检工作中发现有2家食品销售经营单位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慈溪市丽商香烟店(潘森波)销售的麻辣花生
(一)抽检基本情况。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对慈溪市丽商香烟店(潘森波)销售的麻辣花生进行抽检,抽检结果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相关标准及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202210134 )。
(二)现场检查情况。我局已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附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并开展了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同批次购入麻辣花生。我局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二、宁波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慈溪爱琴海分公司销售的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杭州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对宁波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慈溪爱琴海分公司销售的生姜进行抽检,抽检结果噻虫嗪,噻虫胺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相关标准及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A2220354031101002C)。
(二)现场检查情况。我局已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附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并开展了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同批次购入生姜。我局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投诉举报。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