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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庐江县市场监管局同大所“四个强化”积极推进《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落地落实落细

2022-11-10 09:54:4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于2022年11月1日起实施,安徽省庐江县市场监管局同大所结合实际,多措并举,积极推进该规定的贯彻落实。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线上“同大食品生产工作群”、“同大食品经营工作群”、线下发放宣传单等形式,积极向食品生产企业、餐饮企业、学校食堂、超市、小食杂店、小作坊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单位对该规定进行宣传解读,讲解过程中对大家提出的问题都予以解答。

二是强化信息公示。建立人员信息上墙公示制度,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生产经营场所已设置的《庐江县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牌》上,公示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姓名、照片和电话、职责、12315举报电话等信息,公开接受监督。

三是强化行政许可。明确自2022年11月1日起,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否按规定配备、培训、考核食品安全员,是否按规定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机制,作为企业申请新开办、延续、变更事项的重要审核内容,未按要求设立的,不予许可或登记备案。

四是强化建章立制。督促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组织对本企业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进行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并予以记录、存档备查。(通讯员 余学飞)

(责任编辑:莳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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