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61号)。
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61号)
台州市路桥樱园快餐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鲫鱼”的处置情况说明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鲫鱼”,《检验报告》(№: 2210929880);购进日期:2022年7月28日;被抽样单位名称:台州市路桥樱园快餐店;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调查处理情况:2022年08月29日,执法人员依法将抽样检验《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并对现场进行检查,未发现同批次“鲫鱼”,我局于2022年09月08日报经分管领导批准立案调查。
(二)产品控制情况:经查明,当事人于2022年07月28日从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富士路297号路桥中心菜市场个体工商户魏企文处以30/千克购进该批次鲫鱼2千克,全部被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抽检。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系违法行为。
我局于2022年09月08日立案调查,当事人所经营的涉案不合格鲫鱼,履行了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鲫鱼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我局已责令当事人进货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查验生产商、经销商资质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保证产品合格。
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