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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08号)

2022-10-20 17:42:3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0月20日,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08号)。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08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重庆市江津区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重庆周井富餐饮文化有限公司经营的生食动物性水产品(三文鱼刺身)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抽样基数为2kg,样品数量为1.2kg,备样0.3kg。样品以价格752元/kg从当事人处购买,封样后送至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其余部分全部销售完毕。

该批次不合格食品为从渝北区东隆水产商行购进的生食动物性水产品(三文鱼刺身),当事人在购进食品时查验了供货商的营业执照。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重庆周井富餐饮文化有限公司排查不合格原因,责令其限期整改,要求其持续做好进货查验工作,落实主体责任,查验货品检测报告,本局后续将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力度。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送达《检验报告》后,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重庆周井富餐饮文化有限公司依法进行调查。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提取了相应的证据,经过调查取证,已查清事实。重庆周井富餐饮文化有限公司销售致病性微生物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但其依法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能够说明其供货方,且进货时索要了上述1批食品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本局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0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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