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浙江省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2022年第56号)

2022-10-11 16:56:16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56号),涉及仙居县聚优果蔬超市销售的姜。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NCP22331024306231117;样品名称:姜;购进日期:2022-06-14;抽样日期:2022-06-16;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7月19日将编号为NO:202207776的《检验报告》送达给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复检程序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或异议。该局工作人员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该局工作人员责令当事人查找不合格原因,立即整改。经局领导批准,该局于2022年7月19日对当事人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调查,当事人于2022年6月14日向仙居县中心菜场商户葛心龙购入姜共计5kg,至案发已销售5kg,由于涉案产品为生鲜且销售去向无法查清,故无法召回。

当事人销售的姜中噻虫胺残留超标,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超标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属于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的违法行为。

针对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因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罚:没收违法所得20元。

经对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排查,目前无法查清导致产品不合格的原因。该局已责令当事人整改,保证产品合格。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三里庵街道杏林社 ...

  • 山东省宁阳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食品 ...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市场监管局青秀 ...

  •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开展“暖夕阳 助公 ...

  • 江苏省特检院淮安分院检验人员深入化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