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3期)。
据通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不合格食品涉及1家经营者,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如下:
一、哈密天马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天马超市天马店销售的锅香古法瓜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抽检中,哈密天马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天马超市天马店销售的锅香古法瓜子(生产者名称:徐州进盛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许可证号:SC11832032301316;生产日期:2022-01-01;储存方法:阴凉通风干燥处;购进日期:2022-04-14),经抽样检验,霉菌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标准指标:霉菌,CFU/g≤25,实测值180)。
(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哈密天马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天马超市天马店销售的锅香古法瓜子(购进日期:2022-04-14)是从新疆鑫千品贸易有限公司处购进,共购进600袋,哈密天马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天马超市天马店调拨了240袋,每袋购进价格12.5元/袋,销售价格15.8元/袋,货值金额3792元。销售用于抽检的18袋,剩余已全部销售。该经营者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鉴于当事人购货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查验了新疆鑫千品贸易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徐州进盛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且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其免予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哈密天马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天马超市天马店在购进上述批次的锅香古法瓜子时,索取了供应商资质,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提供进货票据,履行了进货查验的义务,并保证在今后的经营中,更加严格把好进货查验关,确保出售给消费者的产品质量达标。
(四)其他核查处置措施
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2年8月5日组织复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