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温岭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47号)。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47号)
一、抽检编号为XC22331081305931496 云南杨梅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XC22331081305931496;产品名称:云南杨梅 ;购进日期:2022-5-25(12.5千克);规格型号:/;保质期:/;不合格项目:因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被抽样单位:台州百汪斋贸易有限公司温岭城西分公司;标识生产企业:/。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2年6月24日对当事人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对现场进行检查,至2022年6月24日案发,12.5千克经检验不合格的云南杨梅已全部售出。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销售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用农产品,其行为已违反《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之规定。
鉴于当事人已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
现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二、抽检编号为XC22331081305931641 河虾(活体) 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XC22331081305931641;产品名称:河虾(活体) ;购进日期:2022-6-5、2022-6-8(2.5千克);规格型号:/;保质期:/;不合格项目: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被抽样单位:温岭市东宴主题餐厅;标识生产企业:/。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2年6月30日对当事人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对现场进行检查,现场发现有河虾(活体)在销售,但当事人称在销的河虾(活体)系于2022年6月30日购入的,2022年6月9日抽样检验的该批次河虾(活体)已销售完毕。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
鉴于当事人已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原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 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三、抽检编号为XC22331081305931720 黑鱼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XC22331081305931720;产品名称:黑鱼 ;购进日期:2022-6-10(32.5千克);规格型号:/;保质期:/;不合格项目:孔雀石绿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被抽样单位:温岭城西渔相国餐饮店;标识生产企业:/。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2年7月5日对当事人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对现场进行检查,现场发现有黑鱼在销售,但当事人称在销的黑鱼系于2022年7月5日购入的,2022年6月10日抽样检验的该批次黑鱼已销售完毕。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
鉴于当事人已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原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 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