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2期)。
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2期)
现将振华市场文博干果店销售合格食品香蕉的风险控制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抽检中,振华市场文博干果店的不合格食品香蕉,经检验吡虫啉、腈苯唑、噻虫嗪等5项,检验结论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
经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伊州区文博干果店从伊州区东疆春市场哈密市伊州区吉聚果蔬购进香蕉1件,重量11kg,购进价为4.55元/kg,销售价为6元/kg,货值总额共计66元。当事人已提供上述香蕉购进票据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三、不合格食品召回措施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伊州区文博干果店购进的香蕉已全部销售完毕,无法进行召回。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