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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余姚市市场监管局通告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2022年第17期)

2022-09-05 17:45:41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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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2022年9月2日消息,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7期)。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NCP22330281308432656的草虾(活体)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余姚巍星路菜市场(黄春桥)销售的草虾(活体)中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草虾(活体)的行为,涉嫌属于《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属于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8月17日作出编号为“余市监处罚〔2022〕853号”的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非法所得40元;2.罚款3000元,罚没共计3040元。

二、抽样编号为NCP22330281308432400的生姜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泗门镇菜市场(戚伯安)销售的生姜中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草虾(活体)的行为,涉嫌属于《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属于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8月17日作出编号为“余市监处罚[2022]827号”的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非法所得15元;2.罚款3000元,罚没共计3015元。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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