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2022年8月16日消息,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流通2022年第8期)。
通告显示,2022年6月份,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工作中发现有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涉及黄春桥销售的草虾。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对黄春桥销售的草虾进行了抽样检验(购进日期:2022/6/13),上述河虾样品中有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No:202207344)。
(二)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7月14日向黄春桥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开展现场检查。经查,上述同批次不合格食品除用于抽检的样品,已经全部销售完。
(三)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该当事人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工作,并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