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8期)》,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香源大果店1批次自制销售的油条不合格。2022年6月20日,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抽检基本情况
经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检验,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香源大果店自制销售的油条(生产日期2021-11-24),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经营者信息: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香源大果店
经营者地址:新林区新林镇立新小区商住一体第一栋北数第8户
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对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经调查,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香源大果店共加工该批次不合格油条3公斤;已销售3公斤;库存0公斤。经营者已组织召回。
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12月17日对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香源大果店进行了立案调查。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香源大果店销售不合格自制油条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规定,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对其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非法所得金额24元;2.罚款2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新市监行罚字〔2022〕2号)。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不合格食品信息
序号 | 抽样单编号 | 样品名称 | 被抽检单位 | 标称 | 标称生产企业 | 规格 | 生产日期 | 抽样日期 | 检验项目 | 标准值/实测值 | 结果 | 检验报告编号 |
1 | SC21230000250354829 | 油条 | 新林区香源大果店 | / | / | / | 2021年11月24日 | 2021年11月24日 | 铝的残留量 | ≤100/910 | 不合格 | ZPA565EP972268F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