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0期),涉及富锦市温商大润福超市销售的、标称广东澳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加钙豆奶粉。
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2年第10期)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对我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销售的食品进行抽检监测,其中1批次不合格,涉及我市1家食品经营业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一)富锦市温商大润福超市销售的、标称广东澳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加钙豆奶粉
经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检验,富锦市温商大润福超市销售的、标称广东澳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加钙豆奶粉,菌落总数不合格。
生产者信息:广东澳顿食品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樟溪低碳工业园区。
经营者信息:富锦市温商大润福超市,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向阳路北段道西。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富锦市温商大润福超市销售的、标称广东澳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加钙豆奶粉
经营环节:富锦市市场监管部门已对食品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富锦市温商大润福超市共购进广东澳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加钙豆奶粉100袋,共计50公斤,已销售21袋,库存79袋。经营者已公告召回,并开展食品安全自查。
三、核查处置情况
(一)富锦市温商大润福超市销售的、标称广东澳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加钙豆奶粉
经营环节:富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2月28对富锦市温商大润福超市进行立案调查。经查,该单位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的“销售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富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单位给予以下行政处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没收违法所得228.9元(富市监处罚【2022】011号)。
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样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结果 | 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判定依据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食品细类 | 抽样编号 |
1 | 广东澳顿食品有限公司 | 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樟溪低碳工业园区 | 富锦市温商大润福超市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向阳路北段道西 | 加钙豆奶粉 | 500克/袋 | 2022/1/1 | 菌落总数 | 2,600,037,000,360,000,000,000,000 | n=5,c=2,m=10000,M=50000 | 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 | GB 710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 |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固体饮料 | SC22230000250331233 |
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