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6月14日,南京市溧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2年溧水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第五期),涉及南京顶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盐焗鸡粉F3645(抽样单编号:XC22320117920931739):
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检验结果:菌落总数140000CFU/g,标准指标:≤3×10⁴ CFU/g。该批产品生产日期2021-03-07,经查,当事人共生产上述产品250kg,成本核算为23.59元/kg,销售价格为31元/kg,货值7750元,除抽检3kg以外,未进行销售,违法所得22.23元。截至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是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控制不当引起的。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进行处罚,鉴于企业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且产品未流入市场,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七项的规定,办案机构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以下减轻的行政处罚:1、没收不合格产品247袋;2、没收违法所得22.23元:3、罚款30000.00元。处罚决定书编号:宁溧市监处罚〔2022〕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