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6月8日,辽宁省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6期)。
据通告,近期,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检编号:NCP22210700202231575)中发现,凌河绿鲜生鲜蔬菜部2022年4月28日销售的芹菜经检验,甲拌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2年5月31日,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超市进行了现场检查,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责令其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对不合格食品产生原因进行排查,立即整改。现该经营户已启动问题食品召回程序。同时督促经营户加强落实员工培训,确保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安全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