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西省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涉及天镇县绿泽园食品有限公司蔬菜直营店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天镇县绿泽园食品有限公司蔬菜直营店(天镇县玉泉镇大北街)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22-01-06的韭菜,经太原海关技术中心抽样检验,敌敌畏、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天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并依法开展调查。经查,天镇县绿泽园食品有限公司蔬菜直营店购进日期为2022-01-06的韭菜在检查时已销售完毕,天镇县绿泽园食品有限公司蔬菜直营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
鉴于当事人配合调查取证且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天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天镇县绿泽园食品有限公司蔬菜直营店作出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