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西省临汾市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1年10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涉及吉县亚娃果蔬批发超市销售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吉县亚娃果蔬批发超市销售生产日期为2021年9月6日的香蕉,经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0月14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香蕉,共生产25公斤,货值170元,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导致不合格的原因是购进时已有,该企业销售不合格香蕉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具体处罚:没收非法所得金额1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