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西省临汾市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1年10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涉及吉县壶口瀑布大酒店观景楼销售的鸡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吉县壶口瀑布大酒店观景楼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21年5月16日的鸡蛋,经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检验,鸡蛋中兽药最大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6月17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鸡蛋,共购进90公斤,货值400.5元,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导致不合格的原因是购进时已有。该企业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具体处罚:免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