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4月27日,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近期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置通报(第二十九期)。
据通报,近期,网络上曝光多起餐饮环节食品安全隐患的舆情,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深化源头治理,强化底线思维,坚持“零容忍”,严厉打击餐饮环节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保持严管、严控、严罚的高压态势,高度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组织对辖区连锁餐饮、学校食堂等重点单位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检查问题处置情况如下:
一、北京巧食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麦多馅饼。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后厨卫生较差、库房中食材未隔墙离地储存问题。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改正。
二、北京斋堂风顺饭馆,招牌名称斋堂驴掌门。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用于加工制作的工具、设备、容器无标签标示问题,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改正。
三、北京军庄青英餐厅,招牌名称青英餐厅。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四、北京恒远伟业商贸中心,招牌名称重庆小面、驴肉火烧。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人员健康证件过期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五、北京妙峰山玫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招牌名称玫瑰园。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操作间垃圾桶不加盖、地面不洁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二项(二)的规定,依据第二十八条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六、北京活儿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招牌名称活儿音乐餐吧。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后厨卫生未及时清理问题,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改正。
七、北京雁翅海涛餐厅,招牌名称海涛餐厅。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后厨卫生脏乱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二项(二)的规定,依据第二十八条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八、北京陈小莫川菜馆,招牌名称陈小莫川菜馆。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食品生产经营者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或者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九、北京小倔牛筋头巴脑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全牛宴。检查发现当事人从业人员未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双手未能保持清洁、未能保持个人卫生问题,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改正。
十、北京赫凯程成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老潼关程记西安味道羊汤面食。检查发现当事人从业人员未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双手未能保持清洁、未能保持个人卫生问题,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改正。
十一、北京隆盛文化有限公司,招牌名称聚十三。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未按规定处理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十二、北京面儿陈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面儿陈。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十三、北京老郝家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老郝家。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十四、北京潭鑫园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招牌名称潭鑫园。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操作间垃圾桶闲时未加盖问题,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