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3期),涉及通州区金沙裴艳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梭子蟹(抽样日期:2021-09-07,规格型号:/)。
上述产品镉(以Cd计)不符合标准规定。
经调查,通州区金沙裴艳水产品经营部共购进该批次产品50公斤,已销售50公斤,未有召回。
经排查,因生产环节原因导致该批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因通州区金沙裴艳水产品经营部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通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通州区金沙裴艳水产品经营部免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