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成都市新都区市场监管局公布2021年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信息。其中“红高粱酒”的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序号 | 抽样单编号 | 检验报告编号 | 样品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核查处置行政相对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 | 核查处置结果及行政处罚内容 | 备注 |
1 | XC21510114004051297 | SWJQ202106789 | 红高粱酒 | 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 | 新都区火龙酒类经营部 | 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七项 | 根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 1.警告;2.罚款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