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武汉市新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涉及武汉市新洲区楚天生活超市经营的“软欧包(香芋味)”。
武汉市新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我局于2021年12月1日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下载不合格《检验报告》1份(报告编号为WH202110682),涉及我区1家企业经营的食品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市新洲区楚天生活超市经营的“软欧包(香芋味)”
(一)抽检基本情况: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于2021年11月3日对武汉市新洲区楚天生活超市经营的一批次“软欧包(香芋味)”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抽样单编号GC21420000486831704,抽样数量10袋,检验结果为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武汉市新洲区楚天生活超市2021年10月29日从武汉市黄陂区四季丰华圣德副食商行进购“软欧包(香芋味)”1箱, 每箱20袋,规格228g/袋,销售价6.5元/袋,购入后店内零售4袋,2021年11月3日被抽样10袋,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当日库存6袋主动下架,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作无害化销毁处理。
武汉市新洲区楚天生活超市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武汉市新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2月14日对武汉市新洲区楚天生活超市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新市监处罚〔2022〕2号),决定对武汉市新洲区楚天生活超市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91元,并处罚款5000元,合并执行罚没款5091元。
二、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武汉市新洲区楚天生活超市接到检验结果后,积极配合我局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如实陈述相关事实,主动提供相关资料。造成不合格食品的原因是生产、运输或者储存环境温度过高,该超市于2021年12月10日提交《整改报告》,整改措施: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规、法律和专业知识;购进各类食品做到索票索证,同时严格做好每批次食品的进货查验记录;定期检查经营场所及库房的通风设施,确保经营及仓储环境达标。2022年1月25日经我局复查,该超市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武汉市新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