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月14日,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2号),涉及江津区廖敏食品经营部于2021年10月19日销售的泡椒臭干子调味面制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泡椒臭干子调味面制品;抽样单编号:DC21500116650852353;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Q/GTN0001S-2019《调味面制品 面筋》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生产日期:2021年9月24日。
(二)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1.调查情况。2021年11月22日,该局依法向江津区廖敏食品经营部送达了《检验报告》。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对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生产日期为2021年9月24日的同批次泡椒臭干子调味面制品已全部销售完毕。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购进的生产日期为2021年9月24日的泡椒臭干子调味面制品共计16袋,该局抽样14袋,其余部分全部销售完毕。因当事人未建立明确的销售台账,故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已无法召回该批泡椒臭干子调味面制品。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2.整改情况。要求当事人: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台账,落实主体责任,完善销售记录,该局后续将加强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