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1月25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根据省局关于抽检不合格样品处置公示要求,现将已下达处罚的不合格样品进行公告。
一、海口美兰王国正副食店销售的花生米
(一)抽检基本情况。经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检验,花生米中的问题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KOH),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按照2021年国家食品安全抽样监测工作计划有关要求,我局于2021年10月15日对海口美兰王国正副食店销售的花生米(抽样编号:DC21460100603231234)进行了海南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检验,花生米中问题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KOH)。我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11月11日将《检验报告》(№: FGZ20211040337)直接送达海口美兰王国正副食店,该处负责人当场签收。经调查,海口美兰王国正副食店购进的花生米未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现已无法溯源。
海口美兰王国正副食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已违反了《海南省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五)项的规定。
海口美兰王国正副食店在购进上述不合格的食品时,对花生米不合格情况并不知情,但索证索票记录不完整。依据《海南省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决定对当事人处予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人民币600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海口美兰王国正副食店销售的花生米因索证索票记录不完整,现已无法溯源。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