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流通2021年第25期)。据通告,2021年12月份,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工作中发现有4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其中,石海山销售的不合格牛蛙风险控制情况如下:
石海山销售的牛蛙:
(一)抽检基本情况。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宁波海关技术中心对石海山经营的牛蛙(购进日期:2021-12-15)进行了抽样检验,上述牛蛙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的检验结果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 《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No:892100000813)。
(二)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月2日将检验报告送达石海山,并对其经营场所进行检查,上述批次牛蛙已售完。
(三)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该当事人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该当事人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理。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