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1月11日,浙江省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2022年1号),涉及嵊州市长乐镇满家香农家菜馆使用的黑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
嵊州市长乐镇满家香农家菜馆使用的黑鱼(购进日期:2021-09-26,标称生产企业名称:/),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餐饮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11月1日向嵊州市长乐镇满家香农家菜馆直接送达了编号为2110928509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黑鱼。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黑鱼是嵊州市长乐镇满家香农家菜馆于2021年9月26日从嵊州市长乐镇农贸市场内郑生军处购进的,共5.5kg。当事人使用上述黑鱼用于加工菜肴,为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
经核查,当事人使用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黑鱼提供餐饮服务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拟将本案移送嵊州市公安局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