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据通告,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33、35、36、37、38、40、42期),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其中抽样编号为GC21330000300531590的黑麻月饼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抽样编号为GC21330000300531590的黑麻月饼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杭州余杭东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麻月饼,霉菌项目不符合GB7099-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要求,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
杭州余杭东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黑麻月饼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70元人民币,上缴国库;2.没收75筒涉案“黑麻月饼”;3.罚款51000元人民币,上缴国库。上述罚没款合计51270元,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