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辽宁省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公告,涉及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班翠海鲜批发商行经销的虾爬子(海水虾)。
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班翠海鲜批发商行经销的虾爬子(海水虾)(购进日期:2021-09-17),经检验,镉(以Cd计)mg/kg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班翠海鲜批发商行对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产生原因进行排查,已经在店面发出商品召回公告并停止销售问题商品。同时加强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确保售出的食品安全。经复查,该企业达到整改要求。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安全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