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1批次不合格桔子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桔子。被抽样单位名称:井陉荣豪商店。购进日期:2021-10-18。不合格项目: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被抽样单位购进该食品时履行了相关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井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立即停止经营不合格食品,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
井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处罚(不予处罚决定书编号:井市监处【2021】2072号);并向供货商所在地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寄送了案件移送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