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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江苏徐州市泉山区一家酒店被罚

2021-12-28 11:00:3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8期),涉及徐州市泉山区富临商务酒店销售的凉拌海蜇丝(餐饮自制)。

(一)抽检基本信息

样品名称:凉拌海蜇丝(餐饮自制),抽样单编号:SC21320000281436410,加工日期:2021-09-06。经徐州市检验检测中心检验发现,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徐州市泉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该酒店,并对其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查明,该酒店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2.5公斤,货值420元,已加工销售1公斤,库存1.5公斤。该酒店收到报告后,对库存的该批次不合格海蜇丝进行了无公害化处理。经查,不合格原因应该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操作不当。

当事人加工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徐州市泉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168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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