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报>>第五版>>

深圳大鹏新区以食品安全快检为切入点提升治理水平

2021-12-28 10:40:35 中国质量报

强化五项措施 筑牢安全屏障

深圳大鹏新区以食品安全快检为切入点提升治理水平

□ 林港俊 本报记者 傅江平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是食品安全监管的有力支撑。为提升食品安全快检能力和快检覆盖面,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感,提高市民食品安全近距离感受度,深圳市大鹏新区通过“建体系、强监测、优服务、全公示、广宣传”五项措施,有力推进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和快检能力建设,构筑严密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屏障。

科学构建全链条快检体系。大鹏新区依托各街道办事处“一街一车一室”资源,整合种植企业、农贸市场、集体食堂、商超等各类企业内部快检资源,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链条食品安全快检体系。同时,持续指导督促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强内部快检工作,以送培训上门的方式引导和鼓励市场、大型商超等食品经营主体加快完善提升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大鹏新区还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鼓励配置新增资源,科学构建全链条的食品安全快检体系,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强化辖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率先实现全覆盖食安监测。大鹏新区坚持统筹规划,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科学制定各环节各链条年度食品安全快检计划,实现了辖区7个种植基地、9个农贸(水产)市场、12家商超、50家药店、1149家餐饮服务单位全覆盖快检。截至目前,大鹏新区检测食品及食用农产品11235批次,共销毁问题产品649.4279公斤,查办案件9宗,保障了“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食品安全。同时,大鹏新区发挥快检车覆盖面广的特点开展了两轮辖区重点餐饮服务单位全覆盖巡查,重点排查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证照过期情况,现场督促经营单位落实进货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制度等要求。今年以来,该区共排查出餐饮服务单位不合格项目235项,现场指导整改253项。通过食品安全快检与食品安全巡查相融合,有效督促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实现对重点经营单位的长效监管,更好地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大鹏新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深入肉菜市场进行快检取样。

率先推动全优化快检服务。今年以来,大鹏新区全面优化快检服务,紧盯夜间和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紧抓旅游景区及夜市等重点区域,紧扣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等重点环节,在深圳市率先实行“一街一车一室”夜间抽检及假日抽检行动,弥补食品安全风险监控的空白。他们还在25个社区的市民集居地,设点上门提供快检服务,让辖区市民近距离感受食品安全。3个办事处快检室还率先全覆盖升级为食药志愿者服务U站,快检人员发挥食药志愿者作用,为市民提供食品安全检测咨询、消费纠纷调解等志愿服务,共为1253名市民提供食品安全类业务咨询服务。此外,“一街一车一室”还积极投入食品安全辅助监管中,配合各市场监管所完成湿米粉、“泰式茶饮”网红饮品、网络订餐、“三考”考点综合环境、隔离点食品安全等20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快检服务,及时排查并消除了潜在的食品安全风险,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监管“侦察兵”作用。

着力推进全公示快检数据。为全面展示快检成果,大鹏新区建立快检数据全公示制度,实行“一街一车一室”快检数据实时动态公示,企业内部快检数据定期公示,广泛利用农贸市场、景区、商场、明厨亮灶显示屏等各类资源公示快检结果。收集编制分析快检数据,制定9期大鹏新区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安全消费提示,并通过社区网格员转发至全区25个社区的125个市民微信群中,实现食品安全信息的公开透明化。为进一步挖掘和利用快检数据,该区对快检数据进行横向纵向分析,发出食品安全风险警示5次,依据风险警示组织开展农残、兽残、非法添加等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的靶向性和针对性,为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提供有力的支撑。

积极推动全方位食安宣传。为进一步提高辖区市民对食品快检工作的参与度,大鹏新区在农贸市场、商超、广场现场组织开展“你点我检”快检活动,鼓励市民参与和了解食品快检,增加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参与度,促进食品快检工作更加贴近民生需求。他们率先把3个办事处快检室打造成食品安全科普教育中心。各快检室共组织开展“毒蘑菇科普”“节约粮食”、快检体验、真假食品辨认等各类食品安全科普宣教活动52场,接待辖区市民共315人次。各快检室还进校园、进园区、进市场、进广场、进社区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181场,向市民科普农兽药残留知识、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介绍阳性项目的危害,提高辖区市民的食品安全意识,推动食品安全“走千家”“进万户”。

接下来,大鹏新区将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不断完善食品安全快检体系,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全力以赴保障辖区市民的食品安全。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市场监管局和 ...

  • 网络主播偷逃税款 罚!

  • 广州黄埔区国家级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 ...

  • 安徽陶铝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在生 ...

  • 白鹤滩-江苏±800千伏特高压直流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