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东省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在近期国家级和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市2批次食品不合格。分别是乳山市九林食品批发部销售的松花鸡腿(皮蛋混合肉卷),抽样单编号为SC21370000414956318;乳山振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威海卫老威海白酒,抽样单编号为SC21370000415432112。现将该2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乳山市九林食品批发部销售的松花鸡腿(皮蛋混合肉卷)
(一)抽检基本情况。乳山市九林食品批发部从乳山市春玲食品批发部购进松花鸡腿(皮蛋混合肉卷)(批次:20210626),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销售情况。乳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单位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已将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现场未发现涉案批次不合格产品,已全部销售完毕,没有剩余。
(三)产品控制情况。乳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乳山市九林食品批发部立即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未召回到该批次食品。
二、乳山振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威海卫老威海白酒
(一)抽检基本情况。乳山振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23日和2015年11月11日分别从威海卫酿酒有限公司购进12瓶和18瓶总计30瓶生产日期均为20150107的威海卫老威海白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1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销售情况。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单位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已将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现场未发现涉案批次不合格产品,已全部销售完毕,没有剩余。
(三)产品控制情况。乳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乳山振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立即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未召回到该批次食品。
广大消费者如果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