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2月14日,厦门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碗仔粿)编号:DC21350200360214253】。
不合格食品(碗仔粿)核查处置情况公示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厦门市翔安区刘安薯小吃店,产品名称:碗仔粿,产品批号:2021年08月25日,不合格项目:硼砂(以硼酸计)。
二、核查处置情况
2021年9月29日,翔安区马巷所的执法人员按要求对厦门市翔安区刘安薯小吃店(被核查处置单位)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
(一)召回情况
鉴于该不合格食品属于餐饮环节,不合格食品已加工售出并食用完毕、无法实施召回,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结果运用实施办法(厦市监综〔2020〕10号)》第四章第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该经营单位免予召回。
(二)原因排查情况
经调查,这批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为:
1.人为添加
(三)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该单位进行整改:
1、 立即下架并销毁不合格食品。
2、 严格管控生产加工过程,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合法投料生产。
3、保证产品相关原料索证索票齐全,向供应商索要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相关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