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2月14日,厦门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葱油粿)编号:DC21350200360214252】。
不合格食品(葱油粿)风险控制情况公示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厦门市翔安区刘安薯小吃店,产品名称:葱油粿,产品批号:2021年08月25日,不合格项目:硼砂(以硼酸计)。
二、产品控制情况
2021年9月29日,翔安区马巷所的执法人员按要求对厦门市翔安区刘安薯小吃店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告知其应依法采取相关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厦门市翔安区刘安薯小吃店购进批次为2021年08月25日的葱油粿产品共生产25公斤,已销售25公斤,封存0公斤。鉴于该不合格食品属于餐饮环节,不合格食品已加工售出并食用完毕、无法实施召回,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结果运用实施办法(厦市监综〔2020〕10号)》第四章第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该经营单位免予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