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国抽(省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12月(2)】。
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国抽(省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12月(2)】
我局在2021年9月17日收到抽样编号为GC21330000301130873的不合格报告,涉及我区1家生产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抽样编号为GC21330000301130873的包装饮用水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金华市鸿鑫饮用水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二)核查处置情况
我局在2021年9月17日收到不合格报告,在9月23日把不合格报告送达给生产单位并对生产单位进行检查询问,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包装饮用水。当事人涉嫌生产经营铜绿假单细胞菌超标的包装饮用水,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10月9日,我局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经过我局执法人员的调查,本局决定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75元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85000元,合计罚没款85075元,上缴国库。
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