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十五期)。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十五期)
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市1家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清镇市刘姨妈风味食品厂生产的玉米黄粑
(一)抽检基本情况。清镇市刘姨妈风味食品厂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21年01月19日的食品“玉米黄粑”,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当事人生产经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玉米黄粑”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其改正,并给予从轻的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壹佰叁拾玖元贰角(139.20元);2.并处罚款伍万元整(50000.00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筑)市监罚字〔2021〕4202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当事人自查造成上述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经营环节储存条件不能完全控制,天气炎热,温度过高,时间长了之后包装不能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导致细菌滋生,现企业已升级内包装,并将有效期限缩短为6个月。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0日